校内各部门: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自治区“八五”普法工作,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体师生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二、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时间为11月29日(周一)至12月5日(周日)。
三、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四、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3.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主要活动
(一)组织干部、教职工专题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宪法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教职工利用周二政治理论学习时间集中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牵头单位:宣传统战部
责任单位:各院系、各部门、农业学校
(二)充分利用课堂、第二课堂开展宪法学习教育。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安排宪法专题学习;开放大学法学学科团队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专题讲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全面解读。法学社等学生社团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宪法第二课堂活动。各院系在学生中广泛组织开展宪法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模拟法庭、参观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牵头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远程学习支持服务中心、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团委
责任单位:各院系、各部门、农业学校
(三)“宪法宣传周”签名、宣誓活动。在阳光广场组织“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签名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云讲座启动仪式。活动现场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云讲座启动、《宪法》诵读、宣誓、签名、发放学习资料《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活动。
牵头单位:宣传统战部 、远程支持服务中心、团委
责任单位:各院系、各部门、农业学校
(四)“宪法伴我成长”诵读。各班利用班会课时间组织一次宪法教育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诵读宪法,讲述自己与宪法法律的故事并录成短视频(三分钟以内,MP4格式,分辨率不小于1920px×1080px,),每院系推荐1-2个作品,优秀作品在校园网、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播出,并向宁夏法治报、“宁夏法治”等主要媒体推荐。
牵头单位:宣传统战部、学工部、团委
责任单位:各院系、农业学校
(五)组织参加全区2021年宪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11 月29 日至12月5日,自治区司法厅以“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宁夏法治报等为主要平台,面向全区开展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有奖竞答活动。各部门、各院系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及师生参加,具体要求详见“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
牵头单位:宣传统战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院系、农业学校
(六)开展公益普法短信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校园企业微信号向全校师生手机用户推送宪法宣传短信。
牵头单位:宣传统战部、党政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学习宣传活动。
(二)增强宣传实效。宣传统战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确定宣传重点,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标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院系要利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使宪法走入师生日常生活,增强宪法观念。
(三)落实普法责任。各部门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自身特点,推动形成宪法学习宣传合力。党群行政部门要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中走在前列,带动促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走向深入。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和工作职能认真开展线上线下活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的图片、视频请即时报送,工作总结和亮点工作请于12月5日前报送宣传统战部。
联系人:尤敬飞
联系电话:2135039
电子邮箱:125552077@qq.com
宣传统战部
2021年11月29日